:::
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本方案規劃參考長期照顧對象為身心失能達6個月以上之精神,自112年起優先補助長期依賴住宿式機構且須高度照護密度的中重度失能者,且補助金額調高至每人每年12萬元,以引導真正需要住宿式機構服務者能獲得服務;至經評估未達4級、尚不需24小時密集照顧之輕度個案,仍期待優先使用居家或社區式服務,故為避免政府補助引導民眾提前入住機構,爰不納入本方案補助對象;惟經評估政府財務負擔能力,於112年1月1日前入住機構之既有機構住民,如未經評估或經評估未達中重度失能者,如當年度入住機構累計達180天以上,仍續予6萬元補助。
申請方式:
與住民最後入住之機構申請,由機構代為送件
如有疑問,可洽以下機構主管機關
單位名稱 |
機構類別 |
聯絡電話 |
---|---|---|
基隆市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 | 住宿式長照機構 | 02-2434-0234 |
基隆市衛生局-醫政科 |
一般護理之家 | 02-2425-2221 |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 老人福利機構 | 02-2420-1122 |
發佈單位:基隆市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
聯絡人:聯絡窗口如服務提供單位
聯絡電話:2434-0234
傳真號碼:2434-0344
- 發布日期:2024/12/18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保健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12/19
- 點閱次數: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