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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相關表單及填寫說明

※【注意】除了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外,以下條件需至臨櫃辦理, 不得使用郵寄方式辦理。

1. 照顧服務之長照服務連續6個月使用者
2. 持有1年內開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者
3. 持有符合特定項目身心障礙證明者
4. 年齡75歲以上聘有外看者
5. 申請變更雇主者




開立巴氏量表者,備好下列文件後,可以掛號郵寄方式寄回本中心:

1. 求才登記表正本(塗改修正處,需蓋申請者印章)
2. 申請者身份證正面清楚影本
3. 被看護者身份證正面清楚影本
4. 如委託仲介或非申請者本人辦理時,需填寫委託單並附上委託人身份證正面清楚影本
寄件地址:20402
基隆巿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5樓
基隆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收

填寫完畢後,請盡速寄回本中心,
以保障您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效率!若填寫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基隆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2-24340234)盧小姐或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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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19/01/01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保健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11/24
  • 點閱次數: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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