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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篩檢」申請書

【欲申請成為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院所需注意事項】

1.是否已向健保署申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2.符合申請資格醫療機構,請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傳真或函文向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經核准並完成合約後【起算日以收件並核准通過日起計算】,始得實施。其中幼兒專責醫師上課證明僅針對非兒非家幼兒專責醫師。

3.本方案為每月定期通知健保署更新名單。

4.如為「新增醫師」醫療院所,請於醫師名單上註記院所名稱、代碼、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利於國民健康署人員之聯絡。

5.郵寄地址:103205 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 婦幼健康組 

  傳真電話:02-25220629

6.本業務聯繫窗口(02)2522-0888轉分機658蘇先生(電子郵件: alansu@hpa.gov.tw)、651周先生(電子郵件: jimmy@hpa.gov.tw)、655黃小姐(電子郵件:hisokachin@h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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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4/06/18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保健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6/18
  • 點閱次數: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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