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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長照服務特定項目規定」
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長照服務特定項目規定」及廢止衛福部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十七日衛部顧字第一○七一九六○五七○號公告「長照服務特定項目」,並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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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2/11/29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保健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11/29
- 點閱次數: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