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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長期照顧輔具購租暨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採全面特約制
為因應中央後續將公告實施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草案),長照服務提供單位須與地方政府簽訂特約,始得提供長照服務。
本市長期照顧輔具購租暨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之服務提供單位,自112年3月1日起採特約制,以減輕民眾負擔。
本(112)年3月1日起,民眾應於核定公文送達後六個月內,持公文至與本府簽約之特約單位購置(租賃)輔具及設置居家無障礙環境設施,
特約單位名單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https://reurl.cc/Q49lzq)主題服務專區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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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3/03/09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保健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3/09
- 點閱次數: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