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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16日公告訂定「免取得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品項」,即日生效。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訂定「免取得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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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1/07/29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7/29
  • 點閱次數: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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