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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簡介

一、衛生局沿革:

民國34年11月,本市接管之初,於市政府民政科置衛生股,35年9月15日遵省令成立市衛生院,其內部組織,初分醫藥政、防疫保健、總務三股,後則改設第一、第二、第三課及檢驗室等。50年7月1日奉令改制為衛生局,置局長1人,秘書1人,下設六課及主計、人事、衛生檢驗等三室暨安全組。74年擴編食品衛生課。94年7月1日將醫藥管理課分為醫政課及藥政課;健康促進課業務移撥保健課辦理。97年1月1日配合地方制度法將「課」修正為「科」。103年4月1日,原食品衛生科及藥政科改制為食品藥物管理科,另新增健康管理科。113年7月1日,原健康管理科改為心理健康科。

 

二、本局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 疾病管制科:傳染病防治、營業衛生管理、外籍勞工健康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 企劃科:衛生企劃、研考、為民服務、資訊、法制作業、衛生所業務管理、菸害防制、衛生保健志工管理、行政罰鍰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 醫政科:醫事機構(人員)管理、醫療品質管理、緊急醫療救護、身心障礙醫療鑑定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 心理健康科:毒品危害防制、藥物濫用防制、心理及精神衛生、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心理健康促進及其他有關事項。

(五) 保健科:婦幼衛生(含特殊族群婦女)、癌症防治、中老年病防治、職業病防治、衛生教育、社區健康營造、國民營養衛教宣導、高齡友善城市及其他有關事項。

(六) 檢驗科:公共衛生檢驗及其他有關事項。

(七) 食品藥物管理科:食品衛生、健康食品管理、藥事機構、藥物、化粧品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

(八) 行政科:文書、檔案、印信、庶務、出納及其他不屬各科事項。

(九) 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十)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十一)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 發布日期:2024/01/23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企劃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7/04
  • 點閱次數: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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