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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申請流程及相關表單填寫下載

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被看護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由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2. 使用長照服務之照顧類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3. 失智症診斷證明書、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以上者
  4. 持有特定項目及等級之身障證明申請者
  5. 70-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
  6. 被看護者1年內曾受外籍看護工照顧者
※【注意】除醫院開立1年內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外,以下條件需至臨櫃辦理,不得使用郵寄方式辦理。
※年齡滿80歲以上者可直接至全國性之就業資訊網(台灣就業通)登載求才廣告至少7日 ,請洽02-2422-5263​#3131 陳業務輔導員
 
 
◎臨櫃辦理需攜帶下列文件:
  1. 由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雇主及被照顧者身分證、雇主印章
  2. 使用長照服務之照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雇主及被照顧者身分證、雇主印章、被照顧者使用長照服務之收據
  3. 失智症診斷證明書、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以上者:雇主及被照顧者身分證、雇主印章、失智症診斷證明書(內文含CDR分數)
  4. 身障證明申請者:雇主及被照顧者身分證、雇主印章、被照顧者身障證明
  5. 70-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 者:雇主及被照顧者身分證、雇主印章、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及重大傷病卡影本
  6. 被看護者1年內曾受外籍看護工照顧者: 雇主及被照顧者身分證、雇主印章、 聘僱許可函或廢止聘僱許可函
 
◎開立1年內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者,備好下列文件後可以掛號方式寄回本所:
1. 求才登記表正本(塗改修正處,需蓋申請者印章)
2. 申請者身份證正面清楚影本
3. 被看護者身份證正面清楚影本
4. 如委託仲介或非申請者本人辦理時,需填寫委託書並附上受託人身分證正面清楚影本
 
寄件地址:20402 基隆巿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5樓 基隆市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
填寫完畢後,請盡速寄回本所
以保障您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效率!若填寫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基隆市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02-24340234)盧小姐。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2020/10/21
  • 發布單位: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2
  • 點閱次數: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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