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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衛生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

志工以一人一志願服務紀錄冊為原則,編號終身使用,請勿重覆申請。

本市衛生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志工完成基礎及衛生類特殊訓練課程者,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統一向基隆市衛生局申請。

ㄧ、 新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檢附資料如下:

    1. 一吋大頭照兩張(背後備註姓名)
    2. 志願服務紀錄冊名冊(如附件1)
    3. 至「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打志工基本資料及基礎訓練(6小時)、衛生類特殊訓練(4小時)紀錄。
    4. 點選申請送審並上傳志工個人附件(基礎訓練證書、特殊訓練之課程表及簽到表)。

二、 注意事項

  1. 照片建議避免使用生活照裁切、黑白、臉部模糊不清之照片,另為避免照片損毀,若使用相片紙列印,請選用較厚材質。
  2. 承辦人收到新志願服務紀錄冊時,需於「紀錄冊訓練欄」中,填寫基礎訓練時間及特殊訓練時間並加蓋登錄人簽章,再交給申請人(志工)自行保管。
  3. 所送資料既不退還,請於送件前自行留檔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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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1/03/26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企劃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8/11
  • 點閱次數: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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