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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肝炎高危險群幼兒追蹤檢查與追加接種實施對象
相關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預防接種專區-疫苗資訊-疫苗區Q&A-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Q&A
- 自108年7月1日提供幼兒出生滿12個月大時,進行B型肝炎追蹤檢查及追加接種措施之對象如下:
- 9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含)以前出生:維持母親為高傳染性B肝帶原(e抗原陽性)之幼兒。
- 108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母親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s抗原)陽性之幼兒。
※進行上述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表面抗體等檢測,除可瞭解幼童預防接種成效與B肝感染狀況,亦可為醫師評估後續補接種與追蹤措施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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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型肝炎高危險群幼兒追蹤檢查與追加接種作業計畫PDF檔案,5.15MB,下載221次,MD5:4A6FB1609212488ABAB2782277FC355F
- 發布日期:2022/07/31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3/18
- 點閱次數: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