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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僱外國人定期健康檢查日期查詢
健檢起計日之判定原則:
1.聘僱許可函發文日期在2016年11月4日以前者,健檢起計日以「入境日期」計算。
2.聘僱許可函發文日期在2016年11月5日以後者,健檢起計日以「工作起始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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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4/04/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4/30
- 點閱次數: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