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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修正,疾管署已新增外國技術人力健康檢查新制圖卡等相關作業文件

因應「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修正,疾管署已新增外國技術人力健康檢查新制圖卡,以及「各類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問答輯」等相關作業文件

依據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且於115年1月1日實施之「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上開資料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1.將原問答輯中「第三類外國人」之用詞修正為「外國技術人力」,並增列外國技術人力健康檢查規定(包含對象、頻率、項目)。
2.修正定期健康檢查梅毒血清檢查頻率,及確診為多重抗藥性肺結核之受聘僱外國人,得有條件留臺治療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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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6/01/05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1/05
  • 點閱次數: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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