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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衛生局受理各機關學校申請醫療救護支援

注意事項:

一、請欲申請醫療救護支援之機關學校,應最慢於活動一個月前提交用印完成之申請表予本局。申請表可紙本寄送、函發公文或電子郵件(nipei5040@mail.klcg.gov.tw)等形式,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醫政科 02-24252221

二、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8條規定:「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救護人員2名以上出勤」;如有申請救護車需求,請一併申請救護技術員至少2名。

三、支援費用以時數計算,未滿一小時部分以一小時計,詳如「基隆市衛生局受理各機關學校申請醫療救護支援實施要點」附表之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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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4/12/03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醫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8/18
  • 點閱次數: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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