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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簡介」動畫影音
《病人自主權利法》(以下簡稱《病主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的專法。適用對象除了末期病人,還擴大增加五款臨床條件,包含「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痛苦難以忍受、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從立法宗旨來看,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請參考常見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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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人自主權利法懶人包PDF檔案,1753.17KB,下載627次,MD5:F435D2CD192C36CE78F74A72AF8137C8
- 發布日期:2024/05/06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醫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8/18
- 點閱次數: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