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市衛生局-常見問答
:::

常見問答

  • 會。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或在任意場所使用「電子煙」者,將處新台幣2仟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 1.可至本市9家醫院、7家衛生所索取意願書,為本人親自簽署(年滿18歲以上並具行為能力)或由明文委託之醫療委任代理人填寫,填完正本交回意願書原索取單位,副本自行保管。若本人勾選同意則將意願註記於健保IC 卡內。

    2.可至自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網站下載,簽署後寄回:100013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

    3.可使用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進行線上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撤回聲明書」、「器官捐贈同意書」、「器官捐贈意願撤回聲明書」,需先備妥您個人「健保卡」,即可進行操作。

    ➤➤請點擊連結進行 線上意願簽署

  • 1.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者。

    2.年滿18歲以上並具行為能力之人

  • 簽立「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後,如改變想法欲撤回意願時,只需要填妥「撤回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聲明書」,親筆簽名及附註身分證字號,將該書面寄至【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地址:100013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將協助辦理撤回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及取消將意願加註於健保IC卡的手續。

  • 只要將已填妥之「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正本,寄至【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地址:100013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意願資料處理小組將會彙整相關資料送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局完成加註事宜。註記作業流程時間約3個月左右,完成註記後,日後只要帶著註記過的健保卡,就等同於帶著紙本正本意願書。

    .安寧服務電話:02-28081585 

    .器捐服務電話:02-23582088

    .病人自主權利法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08-545 

    .董安寧免費諮詢專線:0800-220-927

  • 為尊重末期病人之醫療意願及保障其善終之權益,我國於89年公布施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條文中明訂:

    1.末期病人得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

    2.18歲以上具行為能力之人,得預立意願書。

    但對於已經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之民眾,所簽立之「意願書」若未隨身攜帶,在末期病危,卻無法主動出示時, 一般醫療院所,就醫護人員的職責,仍應全力救治,導致常發生不符合病人意願與利益之急救等遺憾事件。因此,在健保IC卡上註記安寧緩和醫療意願,以提醒醫護人員尊重病患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意願,確實有其重要性。

  • 1.簽立人必須年滿18歲以上,並具行為能力,以正楷於簽立人欄位親筆簽名並填寫意願書所有內容,特別是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等,並寄到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

    2.必須有2位見證人,資料亦須完整,且滿18歲以上,可以是親屬、朋友或醫院志工。

  • 是針對20~64歲的民眾,透過健康檢查發現有代謝症候群,藉由基層院所醫師協助,評估其慢性病風險因子,依照個人化的健康管理需求,提供飲食、運動、體重控制、戒菸戒檳、三高管理等健康指導,並由醫師和病人共同設定改善目標,定期追蹤和年度評估,瞭解個案代謝症候群是否已改善;期許民眾做到早期健檢、早期管理、避免慢性病的健康守則。

    基隆市「全民健康保險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診所:

    https://www.klchb.klcg.gov.tw/tw/klchb/1363-280848.html

  • 依賴程度量表(SDS)

    從來沒有:0分有時:1分 經常:2分 總是:3分

    題號

    題目

    分數

    1

    您覺得用毒這件事,自己已經無法控制了?

     

    2

    錯過一次用毒的機會,您會感到非常焦慮或煩惱嗎?

     

    3

    用毒這件事讓您覺得擔憂嗎?

     

    4

    您希望自己停止用毒嗎?

     

    5

    您覺得不用毒有多困難?

     

    備註:

    總分4分以上(包含4分),請主動求助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請撥打毒防諮詢專線0800-770-885。

  • 有鑑於藥癮治療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項目,為提升藥癮者接受藥癮治療比例,及強化藥癮治療之完整性、全面性,並鼓勵個案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提升藥癮治療成效,本市推動藥癮醫療相關補助計畫如下:

    一、衛生福利部「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1.補助內容:含藥癮之評估篩檢費用,及各項藥癮醫療處置費用,且限非健保給付之費用,個案就醫當次屬健保醫療之項目,不予補助。

    2.補助額度:18 歲以上以3萬5,000元為限;未滿18歲以4萬元為限。

    3.申請方式:逕洽基隆市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電話02-2456-5988)及本市各指定藥癮戒治醫療機構,或撥打毒防諮詢專線0800-770-885(24小時免付費)洽詢。

    二、基隆市「藥物濫用者醫療處遇費用補助計畫」

    1.補助內容:且經本市指定藥癮戒治機構成癮門診醫師評估有藥癮所衍伸健康相關問題。

    2.補助額度:僅針對設籍本市藥癮個案,採實支實付方式,最多補助2,000元整或本補助計畫罄止。

    3.申請方式:逕洽基隆市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電話02-2456-5988)及本市各指定藥癮戒治醫療機構。

回頁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