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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廠藥與學名藥,效果一樣嗎?
| 「藥師,你說這個藥是不同廠牌,效果會一樣嗎?」、「聽說學名藥跟原廠藥不一樣?」,大家在看病領藥的時候,可能會遇到這些問題。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就來為大家介紹「原廠藥」及「學名藥」。 |
| 「原廠藥」指的是藥廠經過長期研發與臨床實驗、取得專利之藥品,在專利保護期內,只有該藥廠可以生產;「學名藥」則是指待專利期過後,其他藥廠透過證明品質與療效相當下所生產的同成分、同劑量及同劑型之藥品(即常聽到的「三同藥品」)。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研發成本投入的不同,因此,在價格方面,學名藥比原廠藥較為低,對於降低醫療支出扮演著關鍵的角色,故國際間均鼓勵使用學名藥。 |
| 兩者均符合最嚴謹的國際標準 |
| 另外,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26條規定,醫師處方之藥物未註明不可替代者,藥師(藥劑生)得以相同價格或低於原處方藥物價格之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其他廠牌藥品替代,並應告知保險對象。因此,民眾就近到社區藥局領藥時,如果藥局因未備有處方所開立之廠牌藥品,藥事人員經徵得病人的同意,可以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劑量)之不同廠牌藥品替代,是屬於符合法規的情況,也保障病人就近領藥的權益。民眾在領藥時,若有其他用藥問題,亦可諮詢藥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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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3/07/20
- 發布單位:基隆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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